魏妮娅副市长认为丽江中院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使民族团结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一站式”窗口服务、“阿勒邱”民族特色调解室、双语法官、巡回审判等便民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特色鲜明,发挥了人民法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司法职能。
彭德军副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丽江中院将坚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一体推进,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审判执行一线,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以便民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