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07民终836号
CHAN YOW LIAN :
上诉人唐赣莲与被上诉人CHAN YOW LIAN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7民终8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维持古城区人民法院(2018)云0702民初8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由唐赣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CHAN YOW LIAN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6000元;
二、撤销古城区人民法院(2018)云0702民初89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古城区人民法院(2018)云0702民初8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由唐赣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CHAN YOW LIAN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87945元;
四、驳回CHAN YOW LIAN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9600元,均由CHAN YOW LIAN各负担4600元,唐赣莲各负担5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