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能
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四级审判机关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指导全县法院思想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法院监察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2、机构情况
玉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执行局,综合审判庭、政治部、立案庭,石鼓中心人民法庭,鸣音人民法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院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审判执行一线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深挖彻查;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对村组干部的任职资格联审;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坚决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
2、狠抓执法办案: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57件(含旧存),审结121件;依法解决民事争议,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受理民商事案件 958件(含旧存),审结717件;依法开展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484件(含旧存),执结289件;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全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高效化解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受理行政案件9件,审结6件。
3、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特约监督员视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司法公开;积极配合市中院对本院开展的司法巡查回头看工作。
4、深化司法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持续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5、服务中心大局。
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4人,14人为我院省聘书记员,决算报表2019年底实有人数为72人,我院实有人数应为61人,两者相差11人,原因为在填报决算报表基本数字表时误将年末其他人员合计数填报成25人,导致决算报表基本数字表年末实有人数合计数错误,故在此说明;退休2人,(2017年退休1人,2019年退休1人)。年末在职职工共47人。
离退休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1,77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63万元,占总收入的2.9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法院案件的增加以及日常运行的经费增加;2019年我院认真开展执行攻坚难、扫黑除恶发生的相关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1,71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99万元,占总支出的73.47%;项目支出454.74万元,占总支出的26.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44.02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分析为: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加以及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5.54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8年石鼓法庭的修缮工程在2019年验收合格,在2019年做经费支出;二是2019年度我院用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支付了院零星工程款,维修维护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92%,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4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8年石鼓法庭的修缮工程在2019年验收合格,在2019年做经费支出;二是2019年度我院用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支付了院零星工程款,维修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8%。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7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分析为: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加以及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8%。主要用于法院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
3.卫生健康支出5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2.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我院报废一辆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执法执勤用车,并下达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指标,我院在2019年9月份购置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购买价税合计270640.71元,故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上年决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9.33万元,增长26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43万元,增长27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52.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我院报废一辆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执法执勤用车,并下达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指标,我院在2019年9月份购置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购买价税合计270640.71元,故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上年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7万元,占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0.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0万元,购置车辆1辆。我院2019年度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我院报废一辆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执法执勤用车,并下达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指标,我院在2019年9月份购置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购买价税合计270640.71元,故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上年决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分析原因是:用于下乡办案、送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8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来我院办理日常性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院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下达数安排我院的各项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00万元,印刷费3.64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3.97万元,邮电费1.98万元,差旅费2.05万元,维护维修费2.09万元,租赁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1.93万元,福利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41.0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794.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1.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92.87万元,2019年根据省资产管理处的要求,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我院2019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39.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52.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3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增加193.9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39.99万元,固定资产总计减少346.01万元,故资产总额总计减少287.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94.51 | 441.63 | 1352.88 | 1079.68 | 25.37 | 247.8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该部分由中院统一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