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中院网讯) 永胜法院于2007年末举行的为期两个月的集中统一执行活动成效显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活动中,共对217件案件进行了执行,其中执结案件73件,部分执行案件58件,因被执行人外出务工等无法找到而未能执行人71件;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保证下一步交清执行款项的4件;中止执行的11件。执行和解案件11件,强制执行案件59件。共执行标的款1017618.19元,执行期间,及时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343964元。同时,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24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